東莞進出口物流公司提醒:臺風季保稅貨物受災了怎么辦?
每年夏季,東南沿海地區都要經歷數次規模不等的臺風“洗禮”。對加工貿易企業而言,每次臺風過境,都是一種心理考驗,廠房里儲存的保稅貨物極易遭受水浸導致受損,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處置?
一.什么是受災保稅貨物?
受災保稅貨物,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從事加工出口業務中,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者其他經海關審核認可的正當理由造成滅失、短少、損毀等導致無法復出口的保稅進口料件和制品。
如果因為臺風的原因保稅進口料件和制品發生滅失、短少、毀損等情事的,企業務必及時向主管海關報告。海關將視情況派員核查取證。
二、受災的保稅貨物該如何處理?
企業將保稅貨物受災情況和臺風期間企業所采取的避災救災措施向主管海關進行報告,海關對相關情況進行核實,確認屬不可抗力受災的,按以下情況處理。
對受災保稅貨物滅失或者雖未滅失,但是完全失去使用價值且無法再利用的,企業可向海關申請免稅核銷。
對受災保稅貨物雖失去原使用價值,但是可以再利用的,企業申請該部分貨物核銷時,海關將按照審定的受災保稅貨物價格、其對應進口料件適用的稅率計征稅款和稅款緩稅利息予以核銷。
如果受災保稅貨物對應的原進口料件,屬于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環保總局及其授權部門進口許可證件管理范圍的,在后續處理中無需再提交許可證件。
企業如需將受災保稅貨物退運出境的,按照退運的有關規定直接在通關部門辦理。
三、在規定的核銷期內報核時,企業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一)商務主管部門的簽注意見;
(二)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賠款通知書或者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有關檢驗檢疫證明文件;
(三)海關認可的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如果企業因故無法內銷、退運,申請銷毀受災保稅貨物的,可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單位進行銷毀處理,憑相關單證、處置單位出具的接收單據和處置證明等資料辦理核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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